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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的概念是什么?股权质押后能否转让

发布于:2019-01-07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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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股票市场的完善,企业的改制,股份公司占据很大的比例。在融资过程中,股权作为一种权利,可以用来质押获得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股权质押后能否转让成为股权质押后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下面是律师365小编整理得股权转让的一些知识,供您参考。

一、股权质押的概念

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中的质押属于担保物权。和我们常见的抵押不同,质押需要转移和占有质押物,而抵押不用。不动产是不能拿来质押的。

二、股权质押后能否转让

(一)从合同法及公司法规定角度来说,公司股权质押后可以签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股权进行转让,但是股权变更登记除非取得质权人的同意,否则是无法进行变更登记的,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股权转让方应当告知受让方股权质押的实际情况,防止构成欺诈;

2、对受让方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可能无法履行。如果股权出质所担保的债权无法实现,该股权可能会被拍卖用于抵债。

(二)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

法律依据: 我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所以,股权质押需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需要到证券结算机构登记,未上市的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审批机关办理审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股权质押完成后,在解除质押前不能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股权质押作为现代企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了解什么是股权质押以及股权质押后能否转让的情形,对于维护转让人和被转让人的合法权益是非常必要的。股权质押后能否转让根据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转让条件,对于现代企业管理人员有必要了解一些相关知识。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肇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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