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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债权债务的原因有哪些?债权人在讨债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发布于:2022-06-27 07:58

  债权债务属于我们生活中非常常见、所占比例非常高的一类纠纷,那么,产生债权债务的原因有哪些?债权人在讨债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接下来就让深圳债务纠纷网和大家一起详细的了解下,一起更好的去催债。

  债权人在讨债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产生债权债务的原因有哪些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一)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

  (二)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三)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四)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

  债权人在讨债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我国司法实践,债权人在讨债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

  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2、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出现纠纷后双方要注意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债权人在讨债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产生债权债务的原因有哪些?债权人在讨债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深圳债务纠纷网的小编就为各位朋友们解答到这里了,想要更加高效的催债还是需要专业的人士,我们可以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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