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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债三十六计:合法追债是上策

发布于:2018-12-24 19:37

借钱不还,在几经催讨后对方仍无还款意愿的情况下,我们首先要想到的是通过合法途径追讨,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追讨。
 
这里说一下债务纠纷如何起诉的问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借款合同纠纷,除合同明确约定履行地外,履行地约定不明确的,由贷款方所在地,接受货币的债权的合同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给付金钱之债的履行地确定为债权人的住所地。
 
因此选择诉讼法院时,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没有约定的需要去对方的户籍地或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有借款的凭证,如借条、转账记录等。因此在借钱给他人时,需要对方出具借条,另外你给钱时金额大的最好是通过银行转账。这些行为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往债务人的门上泼漆等行为不但会让债务人反感愤怒,也会严重影响到周围邻居的正常生活,情况严重的债务人有权要求债权人承担其财务损坏的损失,非法拘禁或者殴打债务人,情节严重的话很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如涉嫌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
 
下面介绍一下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处罚。
 
一、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二、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人出卖血液造成伤害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这些规定属于拟制规定,而非注意规定。
 
(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 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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